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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查办“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情况
发布时间:2014-3-11 14:38:02 作者:协会秘书处 点击数:2460
 

证监会通报查办“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7月,证监会对“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立案调查。2012年12月,证监会将倪鹤琴等15人移送公安机关,并将许军等多人进行行政处罚审理。2014年1月17日,倪鹤琴等涉嫌“天威视讯”股票内幕交易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同月,证监会对许军等15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2012年4月5日,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通过向深圳广电集团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宝公司)、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两项资产,该信息为内幕信息。时任深圳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倪鹤琴是该资产重组工作的主要协调者和参与者,其涉嫌利用本人及司机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天威视讯”股票,买入金额182万元,同时涉嫌向其亲属泄露内幕信息,该亲属买入金额达3,168万元。深圳天宝公司总经理冯方明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向其配偶、亲属、司机等泄露内幕信息,该等人员涉嫌内幕交易,金额较大。倪鹤琴、冯方明等15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本案内幕信息传递链条多、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为解决重组过程中人员安置等有关问题,重组方及相关各方反复沟通,致使知悉范围不断扩大,涉及政府主管部门、上市公司、重组相关方及有关人员。内幕信息传递范围不仅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亲友等关系密切人员,还扩散至知情人的司机、校友、客户、原同事等较外围人员。本案涉案人员数量较多,无论是移送公安机关的人数,还是移交行政处罚委的人数,均为证监会近年来查办的内幕交易案件之最。

  纵观本案,我们注意到,本次重组有关方面法制观念不强,防控措施缺失,是导致本次“窝案”发生的主因。相关市场主体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的保密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内幕信息知情人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个别涉案人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但在利益面前,仍然心存侥幸,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内幕交易牟取私利,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资本市场“三公”原则。

  证监会对于内幕交易行为一直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于此类案件,证监会必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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